我從以前就覺得奇怪,維基百科「特色條目」(Featured articals)的規定為什麼會有「曠日持久的「編輯戰」並不可取」(Stable)這一項。難道依靠處理爭議、多方修改來完成條目不是維基百科的特色嗎?為什麼寫個大家滿意的內容會叫「特色」條目?
後來我發現特色條目是:
...維基百科中文版的完整並深入的條目,我們認為這些條目可以作為維基百科的典範。所以特色指的是「對內」的Feature(諸位維基人請把條目寫成這樣)而非「對外」的Feature(諸位讀者這是維基百科條目的特色)是吧?那我還真不喜歡這個名字啊。還是文言文的「絕妙好文」和粵語的「正文」能讓人一看就懂:「啊,維基百科也能寫出很讚的條目!」而不是「維基百科的特色就是條目最後都會被封印指定嗎?」
至於那個用來摸頭的降級版「優良條目」嘛,還是別提了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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